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党委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浏览数:9220
  为全面落实中国科协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委在学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委集体领导,规范党委会的议事程序,提高党委会的决策水平,特制定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党委工作条例。

  第一条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引领学会科技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二条党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发现并研究学会日常运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向理事长办公会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审议理事长办公会的议题,发挥党在学会的政治引领作用。

  第三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参加。如书记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才能举行。党委委员必须出席党委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

  第四条遇有特殊情况,经党委书记或半数以上委员提出,可以临时举行党委会。涉及有关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视会议内容需要,党委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会,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五条党委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学会的发展方向和总体发展规划;

  2.研究贯彻中国科协科技社团党委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3.学会党建强会措施及发展;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科研诚信及德育工作;

  4.学会内机构设置、变更、撤消和学科专业调整;

  5.学会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6.学会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第六条党委议事程序

  1.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学会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委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上不搞临时动议。

  2.议题确定后,由学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党支部在会前一周(紧急特殊情况除外)提出党委会议程草案(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加人、列席人等),报送党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党委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

  3.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委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委员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讨论,认识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一般性问题可采取征求意见的方式表决;重大问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有意见分歧时,或遇到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且各方面意见人数比较接近的情况,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外,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意见后再表决。

  4.党委会指派学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党支部书记列席每次党委会议,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党委会议事一经决定,必须遵照执行,决定的事项,一般不发文确认,由参加会议人员按管理系统和职权范围贯彻执行。有必要行文的,可按学会发文有关规定以【党】字XX号编号,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5.党委会议议定的问题,学会各级各部门都应坚决贯彻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再复议。如有重大原则性失误,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难以执行,必须复议时,由分管的委员向党委书记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能提请党委会复议。

  第七条严格党的纪律

  1.党委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委会出席人数少于三分之二时不能召开党委会。党委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委会的集体决定。

  2.党委书记临时出差出国不在学会时,一般不召开决定重大问题的党委会,特殊情况急需开会时,由党委副书记召集,会后将情况及时向书记报告。

  3.党委集体做出的决定,通过分工负责制进行实施,党委成员按所负责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对执行情况,书记、副书记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学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党支部负责处理决定的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4.党委会议议定事项或其他内容,除经会议纪要可在学会内、外公开发布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的失密责任。

  5.实行议事回避制。如某重要议题涉及到党委成员或其单位、团队利益,需要回避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6.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之前,不得各行其是,擅自改变党委会的决定,更不允许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7.要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每位委员都要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按照党委的决定,认真负责,大胆工作,关心学会全局,密切联系广大会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党委的重大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第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学会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