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编制流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浏览数:31003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的编制主要程序包括标准立项申请与审批、标准大纲评审、标准起草与初稿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与评审、送审稿评审、报批稿审批、出版发行、宣贯运行、复审与修订等主要阶段。团体标准编制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需要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以确保团体标准的质量与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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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标准编制流程图
  (一)团体标准起草阶段

  1.团标编写任务分配下达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各团标编制申请书进行审批,我会试行跟踪专家制。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标准第一主编单位签订团体标准编制协议。

  2.团体标准编写大纲与评审

  主编单位会同参编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首先编写标准编制大纲并对大纲进行评审。标准编制大纲评审过程应邀请学会团体标准专家库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参与评审,第一主编单位负责组织。

  3.团体标准初稿、修改稿的编制

  团体标准编制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标准编写规则(GB/T20001)》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的要求。

  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应广泛收集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讨论,对标准初稿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讨论稿(含编制说明及有关材料)。

  (二)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编制送审稿阶段

  第一主编单位组织专家,对讨论稿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负责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向与本标准有密切关系的有代表性的管理、生产、使用、科研等单位发征求意见函;

  第一主编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征求的意见,标准起草组进行归纳整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据此对征求来的意见逐条进行答复、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

  (三)团体标准审查、编制报批稿阶段

  第一主编单位将送审稿、编制说明等报送至学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不少于11人的专家组对团体标准进行审查。

  根据审查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主编单位组织各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最终报批稿。

  (四)团体标准报批、运行阶段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标准报批稿进行审查,并报请学会理事长办公会审批。标准批准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版发行。

  (五)团体标准编制周期与修订

  团体标准编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团体标准修订周期原则上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