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全国岩土力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立项项目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浏览数:1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国家标准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标准,全国岩土力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岩土标委会”)现公开征集立项岩土领域国家标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
  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应符合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

  (二)协调性原则:
  1、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2、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条件

  岩土标委会公开征集立项国家标准项目,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独立法人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其他单位共同申报。

  申报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支持能力,能够承担岩土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国内外现状研究、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2、申报单位应熟悉岩土领域的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经验,能够为制定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3、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并保证工作质量;
  4、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相关单位和专家合作,共同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5、上年度通过岩土标委会在国标委成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第一起草人,本年度不可以以第一起草人身份申报项目(基础通用类标准除外);
  6、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提交国家标准立项申请总数不得超过两项。超出限额的申请,申报单位应自行协调后确认最终申报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整的,本年度不再受理超额申请。

三、申报领域

  1、岩土力学相关基础通用标准
  2、地表工程岩土力学相关试验、监测、评估、灾害防控标准
  3、浅部地下工程岩土力学相关试验、监测、评估、灾害防控标准
  4、深部地下工程岩土力学相关试验、监测、评估、灾害防控标准
  5、超深地下工程岩土力学相关试验、监测、评估、灾害防控标准
  6、海洋岩土力学相关试验、监测、评估、灾害防控标准
  7、行星岩土力学相关试验、监测、评估、灾害防控标准
  具体征集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领域,岩土力学相关勘察、设计及施工标准不在本次征集标准范围内。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申报单位请下载并填写《岩土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发至指定邮箱中,秘书处将择期组织申请项目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岩土标委会委员线上投票,2025年度拟筛选出15项产业亟需、成熟度高国家标准项目报送国标委申请立项。
  联系方式:赵  骏    13554378785
  宋芷萱    15941915950
  联系邮箱:ntcrsm@mail.neu.edu.cn
  2025年岩土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表.docx
  关于2025年岩土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征集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