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浏览数:2180

 河北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是由全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及相关研究或工程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及科研机构和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河北省。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广大岩石力学科技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服务、为提升人民群众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加强应用研究工作,为繁荣和促进我省岩石力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河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石家庄铁道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助推学科发展;

(二)大力普及岩石力学科技知识,积极传播先进经验,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创新,培训岩石力学科技人才;

(三)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行业或产业科技进步,对各生产部门存在的岩石力学与工程问题发挥参谋、咨询等作用,为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做出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间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外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联系,加强与国内有关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与协作;

(五)维护本学会会员与学会活动有关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诉求,促进学术道德和工程伦理建设;

(六)开展与岩石力学与工程相关的科学技术方面的论证、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与岩石力学与工程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价,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价等;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

(七)兴办符合本章程、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

(八)承办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