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普教育基地授牌命名活动和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1日 浏览数:45
各分支机构、科普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学会授牌命名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将进一步加强“科普教育基地”授牌命名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将对不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学会授牌命名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附表“予以保留的授牌命名活动和继续悬挂的牌子”名单里的活动和牌子予以清理。
  2.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各分支机构不得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开展中央文件严控的“城市”“之乡”“基地”等类似创建示范的活动或者命名授牌。
  3.对于已过认定有效期的牌子,各基地务必自行摘除,不得继续悬挂。
  4. 对于尚在认定有效期的牌子可继续悬挂,到期后由各基地及时自行摘除。
  5.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将与各科普教育基地调整工作方式,通过共建合作等其他形式推进工作、接续服务,确保科学普及业务的连续性。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5天内完成清理规范任务,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学会秘书处。

  附件:中国科协部门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学会授牌命名活动和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授牌命名活动和悬挂牌子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