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协《关于规范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登记号的通知》(科协办发学字[2003]6号)的通知精神要求,中国科协所属学会的科技工作者,凡入会者均应有一会员证号码,共有11个编码。在一个全国性学会内,一个成员不得占有2个以及2个以上的编码,严格一人一码终生不变。某一会员退会后要注销其会员号,如再加入该会,则另编制新的会员号,使用新的会员编码。具体通知如下:
1.前三位为“S33”为我学会在中国科协中的编号,S:表示理科学学会,33:为我学会在中国科协顺序号。
2.第4—10个号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4—6个号码为省、直辖市的电话区号,如:010——北京,059——福建等。省会城市可以直接用省会城市的电话区号,如:武汉就用027而不用071,其他城市就用各省的电话区号。第7—10个号码为曾用过的会员号,以保持连续性。
3.最后一位是字母,表示会员在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中,属于哪一类或哪一级的会员。H——荣誉会员;S——高级会员;M——普通会员;A——学生会员;F——外藉会员。如需其他新的会员类别,需事先报告学会,由学会向中国科协申请特批方能使用。经我学会研究:当过总会的名誉理事(名誉常务理事)、常务理事、院士用“H”,当过总会理事、专委会主任、地方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的用“S”。
4.凡是成立地方学会的由地方统一登记,未成立地方学会的由团体会员单位统一登记(由学会中的理事或理事单位推荐人员负责),工作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人员的登记,归该地区地方学会或单位统一登记。 |